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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9年两江新区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9 10:01 来源:未知


两江新区各企业:

    按照《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2019年政策兑现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可申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一)在两江新区直管区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三)按规定向两江新区统计、财政等部门报送相关报表;

    (四)无欠租欠费、环保处罚及其他违法和违规经营问题;

    (五)满足投资协议或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主要适用政策文件

    (一)两江新区管委会(含原北部新区管委会)与企业签订的投资协议。

    (二)已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包括《重庆两江新区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渝两江管发【2017】85号)中“第五条【增长贡献奖励】、第六条【产业联动奖励】、第七条 【研发创新扶持】、第九条【资金配套扶持】”;《重庆两江新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办法》(渝两江管发【2017】86号)中“第九条【科技金融扶持】、第十条【企业上市扶持】”;《重庆两江新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办法》(渝两江管发【2017】87号)中“第五条【增长贡献奖励】、第七条【企业上市扶持】”;《重庆两江新区加快金融业发展办法》(渝两江管发【2017】88号)中“第五条【增长贡献奖励】、第七条【企业上市扶持】”以及《重庆两江新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管理办法》等。

    三、申报流程

    (一)鱼复、龙兴、水土园区内的制造业和现代物流项目向园区管委会申报;

    (二)其余类型项目向两江新区招商合作局申报。

    说明:本年度采取线上线下同时申报的方式,线上申报需按要求填写表格和上传相应附件;线下申报需提供全套纸质件原件一份,申请表需打印填写的线上表格,盖章后与纸质件一并提交。(申报网址:http://222.180.171.188/app;申报用户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cqlj+法人身份证后6位)

    四、申报时间

    截止于2019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对于投资协议等对兑现时间有特殊约定的,按协议约定的时限办理。

    五、申报材料

    (一)企业关于申报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的请示(可参照请示范本);

    (二)《申请表》(附件1);

    (三)审批表(附件2、附件3)(此表仅提供纸质件即可);

    (四)申报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协议、批文、证书、票据、租赁合同、设备采购订单等;涉及税收情况的,需提供经税务部门盖章的企业纳税证明(附件4));

    (五)申报项目简介(投资补助类项目需提供,知识产权、上市、租金等奖励类不需提供);

    (六)企业营业执照、拨款账户(于两江新区区内开户银行账户);

    (七) 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其中开业不足一年的新办企业,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八)企业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5)。

    (九)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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