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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及评价指标(须满70分)

发布时间:2025-10-16 11:00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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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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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定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

(一)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四)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二、评价指标
 
 
 

包括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能力四类十四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

01
(一)专业化指标(满分25分)。
 

 

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5分)。

A.80%以上(5分);

B.70%—80%(3分);

C.60%—70%(1分);

D.60%以下(0分)。

2.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满分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0%—4%(2分);

F.0%以下(0分)。

3.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满分5分)。

每满2年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

4.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5分)。

A.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取得实际成效(5分);

B.属于工业“六基”领域、中华老字号名录或企业主导产品服务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3分);

C.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02
(二)精细化指标(满分25分)。
 

5.数字化水平(满分5分)。

A.三级以上(5分);

B.二级(3分);

C.一级(0分)。

6.质量管理水平(每满足一项加3分,最高不超过5分)。

A.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

B.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获得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C.拥有自主品牌;

D.参与制修订标准。

7.上年度净利润率(满分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2%—4%(2分);

F.2%以下(0分)。

8.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5分)。

A.50%以下(5分);

B.50%—60%(3分);

C.60%—70%(1分);

D.70%以上(0分)。

03
(三)特色化指标(满分15分)。
 

9.所属领域产业导向方面(满分5分)。

A.符合我市“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方向(5分);

B.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10.特色经营方面(多选,最高不超过10分)。

A.企业上市挂牌情况(不重复得分、最高不超过5分);

企业已上市(5分),上市申请已获受理(4分),已到重庆证监局申报辅导备案(3分),已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2分)

B.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超过10%,或位居全国前三(5分);

C.企业开展过境外并购或在境外设立分公司或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5分);

D.市级以上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企业及重点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5分);

E.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重庆市创新创业大赛企业组决赛名单、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名单(5分)。

04
(四)创新能力指标(满分35分)。
 

11.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10分)。

A.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

B.自主研发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8分);

C.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6分);

D.Ⅱ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2分);

E.无(0分)。

12.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满分10分)。

A.研发费用总额500万元以上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10%以上(10分);

B.研发费用总额400万—5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8%—10%(8分);

C.研发费用总额300万—4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6%—8%(6分);

D.研发费用总额200万—3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4%—6%(4分);

E.研发费用总额100万—2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3%—4%(2分);

F.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13.上年度研发人员占比(满分5分)。

A.20%以上(5分);

B.10%—20%(3分);

C.5%—10%(1分);

D.5%以下(0分)。

14.建立研发机构级别(满分10分)。

A.国家级(10分);

B.省级(8分);

C.市级(4分);

D.市级以下(2分);

E.未建立研发机构(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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