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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型科技智库建设试点单位申报工作的

发布时间:2019-01-24 15:44 来源:未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和《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重庆市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精神,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决策咨询制度,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对我市科技创新的决策支撑作用,市科技局决定遴选一批研究机构开展新型科技智库建设试点,现将科技智库建设试点单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单位的建设
  纳入试点建设的新型科技智库由市科技局和科技智库依托单位共建。
  1.市科技局负责制定管理办法,组织科技智库试点单位的申报受理、审批、考核评估,指导科技智库建设。对纳入新型科技智库建设试点的单位,市科技局将采取定向委托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专项项目形式支持其开展技术预见、制度创新研究。科技智库建设试点周期为3 年,采取“年度评估、动态调整;终期评估、确定命名”管理机制。
  2.科技智库依托单位负责组织科技智库申报,制定建设规划,对规划落实情况检查和监督,保障科技智库良好的科研环境和配套经费支持,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3.科技智库负责人负责主持实施科技智库建设规划,对科技智库日常运作进行管理,包括智库内部制度建立、团队管理、课题研究、会议组织、监督考核等。
  二、试点单位承担的任务
  1.服务决策。面向科技管理决策需求,围绕科技智库的特色研究方向和重点研究领域,组织和开展高水平的科技决策咨询研究;积极承接有关重点、热点与难点问题的应急性研究任务。科技智库在完成市科技局资助项目研究任务基础上,接受市科技局临时性研究任务安排,每年度要向市科技局提交不少于3份研究成果作为参阅材料。
  2.学术交流。积极开展学术沙龙、专家研讨会等研究交流活动,聚集相关领域的研究力量,打造开放式的科技决策咨询研究平台。
  3.培育团队。集聚一批高水平科技决策咨询研究专家,培养一批中青年研究骨干,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的科技决策咨询研究团队。
  三、试点单位的条件
  纳入试点的科技智库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重庆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研究能力;综合型研究机构所属的二级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有研究能力的也可以二级机构名义参与。
  2.具有明确的决策咨询研究领域及研究方向。新型科技智库分为综合型科技智库和专业型科技智库两类:综合型科技智库重在开展科技创新战略、科技创新规划、综合性科技创新政策和体制机制改革研究;专业型科技智库重在围绕科技管理的具体业务开展专项性规划、政策、制度和专业技术发展方向等细分领域的专题研究。试点期间,须明确科技智库类型及其研究方向。
  市科技局认定的市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可以作为技术预见类的专业型科技智库参与新型科技智库建设试点。
  3.在优势领域和方向,拥有高水平研究专家领衔,具有稳定的研究团队,多次承担市级以上相关决策咨询研究项目,成果曾被市委、市政府或有关职能部门决策采用。
  四、试点单位的遴选
  1.申报。符合新型科技智库建设试点条件的单位可以进行申报。申报单位须于2019年1月30日(星期三)前将《重庆市新型科技智库建设试点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合并装订)、《申报书》电子版报送市科技局创新发展办公室(联系人:王锐023-67511316;E-mail:359056@qq.com;地址: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市科技局1015房间)。
  2.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咨询评审,按照新型科技智库建设试点条件提出纳入试点的建议名单。
  3.公布。市科技局按照相关决策程序确定纳入新型科技智库建设试点单位名单后向社会公布。
  附件:重庆市新型科技智库建设试点申报书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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